海量新知
5 9 1 5 1 5 8

官方标志——新型知识产权助力中国载人航天

财经快报 | 2022/08/30 14:53:1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标识”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第 49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标识(中文标识)”“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标识(英文标识)”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中 、 英文标识图案

二者的编号分别为官方标志G2022001号、官方标志G2022002号。

据笔者所知,这应该是关于“官方标志”的第一份正式公告,有一定里程碑意义。

寻根溯源,我们可以查询到:

为加强对官方标志的保护,规范官方标志保护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9月28日就《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也就是说,《官方标志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9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但目前还未能查到定稿版本。

我们知道,从商标中衍生出的知识产权包括特殊标志,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其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例如,对亚运会会徽等可给予特殊标志保护。

不过,虽然是衍生于商标,其并不等同于商标,即使可获得45类全类保护,但有效期限只有4年。

进一步地,更高级别的奥运会的相关标识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可基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进行保护,有效期限是10年。 奥林匹克标志虽然还包括 奥林匹克会歌,但大部分涵盖内容还是图形文字标识,所以保护形式依然类似于商标。

可能是有这方面的考虑,北京冬奥组委特意将吉祥物“冰墩墩”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且分别以玩偶、标牌、标贴和图形用户界面的形式进行保护。

回到文初的官方标志,虽然 《官方标志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但国知局的公告中却提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 ” 。从时间轴线来看,不确定这一改变是否与“冰墩墩”的全方位保护有关,但可以推测,一方面, 《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应该已经成型,另一方面,“官方标志”的保护形式很有可能不仅限于商标,还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可以称之为一种新型知识产权。

笔者曾经撰文 《中国载人航天的商标保护》 ,其中提到,以空间站为原型的中国载人航天标识(上文 官方标志标识 )的图形商标申请于2012年6月12日,且基本为全类保护。也就是说,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标识在10年前就进行了商标保护,此次成为官方标志,可以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与此同时, 《官方标志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 备案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官方标志备案所提交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官方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因此,目前虽然暂时无法查到 《官方标志保护办法》,但可以查到2022年7月5日由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发布的《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官方标志管理办法(试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已经显示正式将官方标志纳入保护序列。

可以预见,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官方标志予以公告。

犹记得1985年4月1日,我国专利法实施第一天的第一件专利申请85100001便来自中国航天人。此次的第一件官方标志将再次助力中国航天的知识产权保护 。

更多相关内容

更多相关内容

猿巴巴_商业服务平台精选

更多精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