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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后,二手车“夫妻老婆”店,要走到尽头了

财经快报 | 2022/08/19 11:19:32

7月7日,《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引起业内人士高度关注,针对二手车的几项条款,更是让所有二手车从业者进入深思状态,尤其是小散个体二手车从业者以及二手车交易市场,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该怎么转型?该如何以最佳状态适应政策的变化?已然成为整个二手车行业不得不面临的最重要、最关键的核心问题。

《通知》中关于二手车的政策原文如下:

老潘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人士及机构对于政策的解读:

1、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中汽政研)的解读:

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在欧美日等成熟汽车市场,汽车4S店、二手车经销商等大量开展二手车置换和销售业务,造就了庞大的二手车市场。基于二手车采购、销售的经销模式是国际上的主要经营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个人出售二手车免征增值税,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而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由企业自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为此,我国大部分二手车交易都是以个人对个人或经纪名义开展经销业务,不仅造成税收流失,形成不公平竞争,而且导致经销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滞后。

2020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二手车增值税减税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但是,政策出台后二手车经销企业仍然在设立、开票、交易等环节面临一些痛点、难点问题。《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多项改革举措,大力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发展。

一是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也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同时,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二是做好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企业备案管理,备案企业要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通过备案加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经销企业规范化发展。

三是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经销企业可以不依赖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开票和办理过户,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便捷性,有助于经销企业真正享受到降税政策红利。

四是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可以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便于企业通过银行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于已经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有助于进一步区分经销和经纪行为,加强分类管理,相关车辆可以被认定为“库存商品”,便利企业融资,也避免了频繁的在个人之间办理转移登记导致的车辆贬值。

六是明确汽车限购城市的汽车销售企业购入销售用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但具体如何执行还有待地方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据了解,目前限购城市经销企业主要通过租用购车指标开展经营,费用较高且存在一定风险。

为此,北京、天津、杭州、广州等限购城市已经出台了二手车临时周转指标政策。如该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将有效解决限购城市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缺乏指标问题,促进限购城市二手车交易发展。

七是针对部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将二手车迁入最低排放标准由国五提升至国六带来的二手车跨区域流通不畅的问题,《若干措施》要求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有利于加快构建二手车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手车电商平台、拍卖平台、大的经销企业可以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二手车资源调配,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八是自2023年1月1日起,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这主要是防止经销企业通过个人背户逃避税收和相关责任,堵住经销模式发展面临的最大漏洞。据了解,美国等国家也有类似规定。同时,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总体来说,这些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大、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条条解决二手车行业发展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这些政策措施出台后,基本扫除了二手车经销企业发展面临的注册、税收、开票、融资等一系列问题,可以说是国家为推动二手车行业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充分释放二手车消费潜力所能给予的最大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也将成为我国二手车经销行业发展的新起点。

2、来自《中国青年网 》采访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的报道——《2023年起限制个人一年内出售二手车数量》

近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的《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

具体内容为: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对此,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表示,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

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徐兴锋指出,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

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的竞争,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

“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徐兴锋指出,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

最后,小结:

此次政策可以说针对二手车部分是非常强力度的,朋友圈也有人点评:从企业备案、单独签注、不占用指标、限迁放开、限制个人交易次数,全部齐活了。

也有人说:个人车商收车的时代即将宣告结束。

还有人说:二手车交易市场专属开票的时代快要终结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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